
根據大法官第613號釋憲文指出,國家通訊委員會(NCC)因「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,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」而判定以政黨比例組成之方式違憲。像這種違憲機關理當在當時就應立即解散,可惜大法官鄉愿地留下了「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,至遲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失其效力。失去效力之前,通傳會所作成之行為,並不因前開規定經本院宣告違憲而影響其適法性,人員與業務之移撥,亦不受影響。」的落日條款造成現在尾大不掉,讓這七位委員需要忍辱負重地繼續每個月領14萬,一直領到新的NCC委員產生為止。
最可笑的是NCC主委蘇永欽,身為一位憲法學家,卻擔任違憲機關的主委,還恥言要忍辱負重,要繼續留任到下屆委員產生為止。試問,若下屆的委員一直無法產生,那你是不是就做到死啊?如果照這種邏輯的話,那前任的監察委員應該也可以繼續領下去,幹嘛辭職回家吃自己?
蘇永欽於 2007/11/11 曾說過,若NCC組織條例修法未過,會於 2008 一月底解散NCC。NCC 組織法立法院已經在 2007/12/20 三讀通過組織法第四條,現在反倒NCC委員不辭了?這種邏輯未免也太忍辱負重了吧!
原本以為當個NCC委員除了管管 Wii 以外,應該沒啥鳥用了,

仔細在 Google 上查了一下這堆人的薪水,我大概知道為什麼他們要那麼忍辱負重了。根據 NCC 組織法第四條規定:「本會置委員十三人,均為專任,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,特任,對外代表本會;二人為副主任委員,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;其餘委員,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。 」以林國慶等委員先前公布的數據,主委一個月薪水 26 萬,比部長還高。副主委一個月薪水 16 萬。其他委員一個月薪水 14 萬。不止薪水,每個委員都還配車跟司機,國家每年為了這九個人渣還要編 1700 萬的預算來養他們,寫到這裡真的讓我想要罵髒話問候他老木...這些錢不曉得可以養活多少沒錢吃營養午餐的小朋友啊!
我看NCC乾脆改名叫髒CC好了,反正都已經不要臉到極點了,你們可以再繼續不要臉下去!也請大家記住這七位委員的名字:蘇永欽、石世豪、劉宗德、吳忠吉、李祖源、林東泰、劉孔中、劉幼琍、謝進男。
參考資料:
NCC將解散 通訊產業面臨空轉
NCC委員暫留看守?蘇永欽:這點耐心我們有
立法院林國慶委員新聞稿 NCC委員「卑、下、無、不」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官方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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忍辱負重?
厚黑學徒子徒孫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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