潮寮毒氣事件自2008/12/1爆發至今,依舊找不到元兇,卻只看到中央的推諉卸責。
環保署長沈世宏日前表示:「環保署呼籲高雄縣政府,應基於工廠許可、登記、污染管制、稽查及輔導的主管機關,以及公害糾紛處理法的紓處及調整機關權責,積極邀集村民代表,及工業區廠商代表,安排協商時程與程序,開始進行實質協商,輔導雙方簽訂環境保護協定,維護社區居民的生活環境,並提供適度的回饋,依據公害糾紛處理法,來替受害者索賠。」
從沈世宏的說法就知道漏洞百出,工業區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工業局。污染管制、稽查、輔導的權責在環保署,至於公害糾紛的調處則是在縣政府。如果一開始環保署不想管,直接授權給縣政府也是OK的,但是環保署錯估形式,以為到現場講講官話,民眾就會像瘋狂的馬迷一樣謝主隆恩。結果現在環保署發現這是顆燙手山芋,開始撇清關係,叫高雄縣政府出面解決(詳見參考資料工業局、環保署新聞稿,不過看了也沒啥用,都是一堆嘴砲罷了。
)。假設高雄縣政府真的代表居民向中央申請國賠,請問中央會買單嗎?
其實公害發生在所難免,重點是執政者用什麼樣的「態度」去處理。如果事件一爆發當時,環保署馬上派人到現場架設環境監測設備,並且追查污染源,相信當地民眾怒氣也不會這麼深。相反地,環保署跟工業局無視於民眾的痛苦,反倒發新聞稿痛批當地居民是暴民行徑,簡直是官逼民反。

[上圖取自台灣社區新聞網 污染與意外 - 高雄煉油廠VS教育地景]
身為高雄人,民國七十年代的後勁事件到現在卻仍然記憶猶新。當時,後勁地區因為石化廠污染嚴重到地下水抽出來可以點火,足稱世界公害案例。後續還有1998年的林園事件,村民一夕之間發現漁港內屍橫遍野,連地下水也可以聞到油臭味。跟潮寮事件相比,這些案例都有一些共同點,一樣是工業區污染,一樣是地方政府無管轄權限,甚至污染的廠商在當地也沒繳稅,正所謂「在地污染,台北繳稅」,也因此衍生出日後中油對地方的「回饋金」制度。至於林園事件,最後總共賠償了 13 億,由廠商共同負擔。
我以為台灣經過了二十幾年的環保意識抬頭,已經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案例,就算真的有,相關的單位也已經有處理經驗,應該不會越演越烈。但很可惜,在偉大英明、苦民所苦的馬長瘤政府執政下,遇到潮寮毒氣事件卻讓大家再次見識到所謂的「完全執政,完全負責」不過又是一句玩笑話,民眾只能自求多福。最後要為潮寮地區的居民們加油,雖然我不在高雄,但是我支持你們,支持楊縣長!
延伸閱讀:
中國時報 林園事件20年後
台灣社區新聞網 污染與意外 - 高雄煉油廠VS教育地景
albee的網路日誌 潮寮毒氣事件--我的家園
參考資料:
TVBS 潮寮抗爭 衛署承諾助受害者求償
NowNews 環保署公布潮寮公害元兇 高縣府23日啟動實質調處
經濟部工業局新聞稿 工業局嚴厲譴責高雄縣大寮鄉民...
環保署新聞稿 避免圍廠抗議再度發生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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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幾天來,深深的體會政府官員的無能,居民所要的,政府是講(爽)的,有LP的跑去躲起來,換個沒LP的出來什麼叫{會吵的小孩不一定有糖吃}聽完這些話心中不免感傷,教育失敗到那些父母怎麼教出這一種官員,居民們有苦沒處說,說了沒人理,難道他們應該接受~~毒氣~~的洗禮,這是什麼世界,還要被批評為~沒天沒良~怎麼不說那些官員沒人性,沒天理,
苦民所苦,完全講~爽~的
要等到那一天 是沒可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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